2005年9月2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骗子牢里还骗钱
余春红 刘志明

    本报讯 旧刑未完,新刑又至,尚在金华监狱服刑的嵊州人王永伟昨天又领到了新刑罚:因诈骗被金华婺城区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2002年11月,王永伟因为诈骗被嵊州法院判刑5年,同年12月入监服刑。去年4月,王永伟因病在监区医务室住院治疗,认识了同时住院的狱友韩某。不识字的韩某让王代写家书,王永伟因此知道了韩某的家庭住址等情况。
    去年5月、10月和今年3月、4月,王永伟先后4次冒充韩某给韩的母亲俞某写信,要求俞以他女友的名义给他汇钱。俞收信后,以为真是儿子需要用钱,先后汇出4000元。王永伟将这些骗来的钱挥霍一空。案发后,王的家属退还了全部赃款。
    法院依法对其与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。